1945年3月6日,美国和拉丁美洲国家在墨西哥城附近的查普特佩克召开的第四次美洲国家外长会议上签订查普特佩克公约,又称《查普特佩克议定书》。该公约由美国起草。
公约重申自1890年以来美洲国家间“互助和美洲团结”的一些基本原则,规定美洲军事“互助”原则:任何国家对一个美洲国家的侵犯,不管其来自美洲以外或美洲内部,均被认为是对所有缔约国的侵略行为;缔约国应彼此协商,并得采取必要措施,如召回外交代表团团长,断绝外交关系,直至使用武力。公约是美国加强控制拉美的一种手段。1947年为“美洲国家间互助条约”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