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布朗,1800年5月9日生,早年在俄亥俄、宾夕法尼亚、马萨诸塞、纽约等地流浪,当过制革工、羊贩子、羊毛商、农民,但都不能糊口。他虽为白人,却于1849年带领全家定居黑人聚居区。他长期以来反对奴隶制度,想帮助黑人获得正当待遇。1855年带领5个儿子成立反对奴隶制游击队。1858年他召开有部分黑人和白人参加的大会,宣布建立收容逃亡奴隶根据地,通过“美国人民临时宪法”,他当总指挥。1859年在与地区警卫队作战时被抓,后被处于绞刑。
布朗虽未能如愿建立平等的黑人与白人的关系,但他为奴隶而斗争的精神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