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被法院判定参与1993年2月26日纽约世贸中心爆炸案的罪犯于1994年5月24日各被判刑240年监禁,不得保释。这是一个不寻常的严厉重判,它意味着这4名罪犯将被终生监禁。

4名被判有罪的嫌犯是穆罕默德·萨拉马、尼德尔·艾亚德、马穆德·阿巴哈里马和阿曼德·阿加。在世贸中心爆炸案发生后,警方曾逮捕了7名疑犯,其他3名疑犯因证据不足而释放。

法官判决这4名罪犯刑期的方法很特别。他先咨询了有关专家,得出在爆炸案中6名遇害者的生命预期年龄,然后减去遇害者死亡的年龄,得出他们损失的年龄,共180年。再加上罪犯在被逮捕时攻击联邦官员的两项指控所应判的各30年刑期,总刑期即为240年。法官解释说,虽然罪犯的每一个指控按法律都不能判无期徒刑,但法律允许对每一个指控判任何有期限的刑期。这样数罪并罚,即可判240年。此间报纸在报道这一消息时指出,240年只是一个象征性的刑期,实际上法官是要保证这些罪犯将终生被监禁。因为根据法律,即使他们在狱中表现良好,他们也只能得到减刑15%的优待,还得服刑204年。4名被告都表示不服,要求上诉。